关于批准《行道
树栽植技术规程》《大
树移植技术规程》为上海市标准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我委沪建建(95)第0353号文的要求,由上海市
园林管理局主编的《行道
树栽植技术规程》、《大
树移植技术规程》经有关专家审查及我委审核,现批准为上海市标准。
统一编号:《行道
树栽植技术规程》为DBJ08—54—96,《大
树移植技术规程》为DBJ08—53—96。自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
该标准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实施,上海市
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工作。
上海市建设委员会
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七日
目 录1 总则
2 环境条件
2.1 地上部分
2.2 地下部分
3 栽植前准备
3.1 工程资料
3.2 现场调查及放样
3.3 选
苗 3.4
树穴
4 栽植
4.1 栽植条件
4.2 支撑
4.3 装运
4.4 修剪
4.5 栽植
4.6 筑堰与浇水
4.7 扎缚
4.8 非季节栽植
5 工程验收
5.1 验收时间
5.2 成活指标
5.3 竣工后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
附加说明
1 总 则
1.0.1为统一全市的行道
树的栽植技术,提高栽植质量,配合道路管线,特制定本规程。
1.0.2本规程适用于市、区、县属城镇行道
树栽植工程。
1.0.3行道
树栽植,除应按本规程执行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2 环境条件
2.1地上部分2.1.1可种植行道
树的人行道宽度及范围。
2.1.1.13m以上的人行道。
2.1.1.22m左右,沿街建筑在两层以下的人行道。
2.1.2道路交叉口及弯道内侧在车辆安全视距内不得栽植。
2.1.3行道
树与地面公共设施的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.1.3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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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 |
距主干中心不小于(cm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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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力电讯杆 |
200 |
|
电力电讯杆拉杆 |
1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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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指示牌、路牌车站标志 |
1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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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旁变压器外缘、交通灯柱 |
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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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龙头、邮筒 |
1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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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准点 |
200 |
2.2地下部分2.2.1行道
树的主干中心与各种地下管线边缘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.95m.
2.2.2土壤条件应按下列规定:
2.2.2.1种行道
树土壤应呈微酸至微碱性。
2.2.2.2栽植穴内有建筑垃圾、含有害物质的土壤,必须用栽植土加以更换。
3 栽植前准备
3.1工程资料3.1.1栽植工程的设计图纸,应包括平面图、立面图、剖面图、种植设计及设计说明、设计概算、上级批准文件等资料。
3.1.2建设单位必须于施工前一个月将以上材料交施工单位。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实施计划。
3.2现场调查及放样3.2.1施工前应对人行道的公共设施、土壤、路面、沿街建筑物, 地下管线等情况进行调查,应作好记录。
3.2.2行道
树的放样应根据设计要求并结合实地情况。
3.2.3施工时发现图纸与实际不符,应由设计部门变更设计。
3.3选苗3.3.1应按设计要求选择
苗木的品种和规格。
3.3.2行道
树必须选择干直、健壮、无病虫害的优质
苗。
3.3.3同一条道路或路段应栽植统一
树种,统一规格的行道
树。
3.3.4落叶乔木的
苗木分枝点高应在3.2m以上,必须有3~4 根一级主枝。
3.3.5行道
树苗木的干径:落叶
树不应小于7~8cm;常绿
树不应小于6cm。
3.3.6裸根
苗木根系直径和带土球直径及深度规格,应符合表 3.3.6要求。
裸根苗木根系直径和带土球直径及深度规格 表3.3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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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径(cm) |
根系和土球规格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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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系直径(cm) |
根系深度(cm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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乔木 |
6~7 |
55~60 |
35~40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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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~8 |
60~65 |
40~45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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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~10 |
65~75 |
45~50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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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~12 |
75~85 |
50~60 |
|
|
12~14 |
85~95 |
60~65 |
|
3.4树 穴3.4.1树穴规格尺寸不得小于长×宽×深(m);1.5×1.25×1.0 (m)。
3.4.2栽植穴内挖出的栽植土及废土分别堆置于穴外两侧,废土杂物应集中运出。
3.4.3穴内土质符合要求的,可在土球或根部以下的土壤翻松20~~30cm(不宜取出)。
3.4.4挖穴时遇有地下管线及构筑物应停止操作。
3.4.5挖穴时,底口的尺寸不得小于上口。
3.4.6挖穴后,栽植前应在穴内施足腐熟的基肥。
3.4.7空穴过夜,必须采取安全措施。
4 栽 植
4.1栽植条件4.1.1落叶乔木应在春季土壤解冻后萌芽前或秋季落叶后土壤冰冻前进行。乌桕、枫杨、楝
树、重阳木等
树种应在芽刚萌动时栽植。
4.1.2常绿乔木应在春季土壤解冻后发芽前,秋季在新梢停止生长后,降霜前进行栽植。 4
.1.3栽植行道
树的各工序应紧密衔接,做到随挖、随运、随种、随灌。
4.1.4综合工程的栽植,应在主体工程全面竣工后进行。
4.2支 撑4.2.1落叶乔木应用单柱支撑,在栽植前先竖桩。
4.2.1.1预制的单柱桩应全长3.5m,埋人地下1.1m竖桩位置与主干间距为25~30cm。
4.2.1.2单柱桩在挖好栽植穴后,应在盛行风向的上风向(东 西向道路在东侧,南北向道路在北侧)倾斜5°埋设护
树桩。
4.2.2常绿乔木宜用扁担桩的形式支撑,必须在
树栽好后再支撑。
4.2.2.1苗木栽植后,应在土球侧各打人一根垂直护
树桩。
4.2.2.2桩应全长2.3m,打入土层1.1m,桩的中心位置距土球外侧lOcm。
4.2.3护
树桩的定位与道路走向应平行。
4.3装 运4.3.1苗木必须轻装轻放,按序装车、下车,根在车头梢在尾,不应损坏
苗木及破碎土球。
4.3.2长途运输应用保湿材料复盖,防止曝晒风干。
4.4修 剪4.4.1可在
苗木挖掘时和栽植前进行修剪。
4.4.2修枝应注意
树形均衡。应剪除有病虫的枝、根和损伤的枝、根。大剪口处应采取防腐处理。
4.4.3苗木运到栽植地后,不宜及时种植时,应注意保湿、防冻或进行假植。
4.5栽 植4.5.1栽植在同一条道路上的行道
树分枝点的高度应一致。
4.5.2树木主干的弯曲面应与道路走向平行栽植。最大的弯曲面应朝向护
树桩。
4.5.3树木栽植的深度应高于地表面5cm左右,待土下沉后,使根颈与地面持平。
4.5.4裸根
苗:应将
树根舒展在穴内,均匀加入细土至根被覆盖时,
苗木略向上抖动,提到栽植位置,扶直后再边培土边分层夯实。
4.5.5带土球
苗:在栽植穴内,应将土球放妥后,剪去包扎物,将其取出,然后从栽植穴边缘向土球四周培土,分层夯实,不伤土球。
4.5.6在主要道路及行人频繁的道路应辅设
树穴盖板,盖板的铺设应保持土壤疏松,不移土。
4.5.7行道
树种植后应及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。
4.5.8树木死亡,应查清原因,并采取相应措施,再进行补植。
4.6筑堰与浇水4.6.1树木栽植后,应在
树穴周围用土筑成高于根颈10cm~15cm的浇水堰,应筑实、底平,不应漏水。
4.6.2树木栽植后,应及时浇水,隔天复水。遇到天气干燥时适时浇水,常绿
树还必须向
树冠喷水。
4.6.3浇水应缓浇慢渗,出现漏水、土壤下陷和
树木倾斜,应及时扶正、培土。
4.6.4浇水后,应及时封堰复土整平。
4.7扎 缚4.7.1单柱桩:扎缚材料应在距护
树桩顶端20cm处呈“∞”字形 扎缚三道加腰箍,保持主干直立。
4.7.2扁担桩离地面1.1m高处应在主干内侧架一水平的横档,分别与
苗木主干、护
树桩缚牢,保持主干直立。
4.7.3发现
树木下沉、出现吊桩应及时松缚,重新扎缚。
4.8非季节栽植4.8.1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:
4.8.1.1培育成无心主枝的乔木,应以短截为主,疏剪为副,为保持分枝匀称,高度基本一致,可进行重截或强截。
4.8.1.2具有中心主枝的乔木,中心主枝不得截去,以疏剪为主,短截为副,修剪量宜保留原
树冠的1/3,保持
树冠
树形。
4.8.2带土球栽植:主干和主枝必须草质包扎,不得影响
树梢。
4.8.3树木土球直径,应取基径的6~7倍。
4.8.4傍晚或荫天栽植,早晚应注意浇水喷雾。
4.8.5栽植后应定人定
树重点养护,养护应按上海市标准<
园林 植物养护规程)中按第二章、第五章、第六章、第七章第一节的规定执行。
5 工程验收
5.1验收时间5.1.1验收应符合表5.1.1栽植工程各项工序验收时间要求进行。
5.2成活指标5.2.1在栽植季节内本地区
苗木成活率应为95%以上。外地
苗 木成活率应为90%以上。
5.2.2非栽植季节种植的
树木成活率应为75%。
5.2.3验收时间应为栽植后经过一个夏季后的10月份进行。
5.2.4成活率应按公式5.2.4计算,并按表5.2.4方法统计。
成活率= 成活株数/(实栽株数-客观因素死亡数)×100%.... 5.2.4
5.3竣工后施工单位需提供的资料5.3.1应包括施工设计图、竣工图、设计变更等文件图纸。
5.3.2应有地下管线位置图与说明资料及地上公用设施位置图。
5.3.3工程施工中栽植的
树木,应按表5.3.3汇总。
5.3.4施工记录、施工各阶段的验收资料及质量评定和工程决算。
5.3.5竣工验收后必须由验收部门和验收者填制验收单,经签名盖章后有效。
5.3.6各项资料应整理归档。
栽植工程各项工序验收时间 表5.1.1
|
序号 |
项目 |
时间 |
序号 |
项目 |
时间 |
|
1 |
定位、放样 |
挖穴前 |
5 |
栽植 |
施工中 |
|
2 |
挖穴、换土、施肥 |
栽植前 |
6 |
支撑 |
施工中 |
|
3 |
|
栽植前 |
7 |
筑堰、浇水 |
施工中 |
|
4 |
修剪 |
施工前后 |
8 |
扎缚 |
施工中 |
成活率统计方法
年 月 日 表5.2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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栽植路名 |
|
栽植日期 |
栽植方法 |
|
规定成活率% |
验收日期 |
验收结果(株) |
成活率% |
备注 |
|
实栽数 |
成活率 |
死亡数 |
客观死亡数 |
|
|
香樟 |
4月20日 |
带土球 |
本地 |
95 |
10月15日 |
100 |
85 |
5 |
10 |
94.4 |
不合格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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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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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技术负责人: 现场调查人:
|
栽植路名 |
栽植日期 |
土质状况 |
气象 |
栽植 |
验收前养管 |
成活率 |
备注 |
|
气温℃ |
晴天阴天 |
其他 |
|
规格 |
数量 |
用工量 |
工程金额 |
施工单位 |
负责人 |
单位 |
负责人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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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表人: 验收人:
本规程用词说明
一、表示很严格,非这种作不可的用词:
正面词采用“必须”;
反面词采用“严禁”。
二、表示严格,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的用词:
正面词采用“应”;
反面词采用“不得”。
三、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,在条件许可时,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:
正面词采用“宜”;
反面词采用“不宜”。
附加说明:本标准记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
主编单位:上海市
园林管理局
本标准由庾双鸿、曹桂兰负责起草